留言编号:7110219-qt34 回复单位:[国库司]
在不接受入口产品的货物采购项目(不包括其中的衡宇和修建物,,,文物和摆设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都会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物、饮料和烟草质料,,,无形资产)中,,,是否应将“本项目采购所有货物应为本国产品,,,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切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务部会同有关部分划定的有关证实文件”作为资格条件???且不再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钱扣除。。。。。
答:凭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验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划定,,,本国产品应当切合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且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本钱占比抵达划定比例,以及对特定产品的要害组件、要害工序在中国境内生产、完成等要求。。。。。财务部将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分自《通知》施行之日起5年内,,,在充分征求有关内外资企业、行业协谈判会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本钱占比应当抵达的划定比例,,,以及对特定产品的要害组件、要害工序相关要求。。。。。在分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本钱占比,,,以及对特定产品的要害组件、要害工序相关要求实验前,,,切合在中国境内生产条件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其中,,,“在中国境内生产”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质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属性改变是指经由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爆发完全差别于原质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不包括贴牌、简朴的上漆等细微操作。。。。。因此,,,入口产品属于非本国产品。。。。。但对一些非入口产品,,,若是不知足《通知》划定的“在中国境内生产”等条件,,,这些产品也属于非本国产品。。。。。
留言所述问题,,,关于不接受入口产品投标(响应)的项目,,,依然可能保存非本国产品加入投标(响应)的情形。。。。。因此,,,关于采购标的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署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要求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切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或财务部会同有关部分划定的有关证实文件。。。。。出具切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实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当采购项目或采购包的采购标的仅包括简单产品时,,,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加入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钱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钱扣除,,,用扣除后的价钱加入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的采购标的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切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本钱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本钱之和的比例抵达80%以上时,,,且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此作出允许的,,,则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给予价钱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钱扣除,,,用扣除后的价钱加入评审。。。。。所有产品是指货物或效劳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中包括的所有货物、效劳产品。。。。。
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声明函》,,,是其产品享受政府采购对本国产品支持政策的先决条件,,,但不应作为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不出具《声明函》的,,,不应享受政府采购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谢谢您对财务事情的支持!
留言编号:7105812-DTZU 回复单位:[国库司]
1.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钱扣除,,,用扣除后的价钱加入评审。。。。。是否仅适用于接受入口产品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不包括其中的衡宇和修建物,,,文物和摆设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都会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物、饮料和烟草质料,,,无形资产)???2.在不接受入口产品的货物采购项目(不包括其中的衡宇和修建物,,,文物和摆设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都会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物、饮料和烟草质料,,,无形资产)中,,,是否应将“本项目采购所有货物应为本国产品,,,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切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务部会同有关部分划定的有关证实文件”作为资格条件???且不再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钱扣除。。。。。3.在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入口产品的采购项目中,,,如该产品所有为小微企业生产且所有为本国产品,,,那么2个价钱扣除是否均要盘算???如小微企业给予20%的价钱扣除,,,本国产品给予20%的价钱扣除,,,即合计给予40%的价钱扣除???
答:1.凭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验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划定,,,本国产品应当切合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且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本钱占比抵达划定比例,以及对特定产品的要害组件、要害工序在中国境内生产、完成等要求。。。。。财务部将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分自《通知》施行之日起5年内,,,在充分征求有关内外资企业、行业协谈判会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本钱占比应当抵达的划定比例,,,以及对特定产品的要害组件、要害工序相关要求。。。。。在分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本钱占比,,,以及对特定产品的要害组件、要害工序相关要求实验前,,,切合在中国境内生产条件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其中,,,“在中国境内生产”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质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属性改变是指经由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爆发完全差别于原质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不包括贴牌、简朴的上漆等细微操作。。。。。因此,,,入口产品属于非本国产品。。。。。但对一些非入口产品,,,若是不知足《通知》划定的“在中国境内生产”等条件,,,这些产品也属于非本国产品。。。。。
留言所述问题,,,关于不接受入口产品投标的项目,,,依然可能保存非本国产品加入投标的情形。。。。。因此,,,无论采购项目是否接受入口产品,,,只要是采购标的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项目,,,采购人、采购署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要求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切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或财务部会同有关部分划定的有关证实文件。。。。。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声明函》,,,是其产品享受政府采购对本国产品支持政策的先决条件,,,但不应作为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2.凭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验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划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加入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钱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钱扣除,,,用扣除后的价钱加入评审。。。。。关于仅有本国产品加入竞争的政府采购项目,,,本国产品不享受价钱扣除评审优惠。。。。。关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既有本国产品也有非本国产品加入竞争,,,且提供本国产品的供应商同时为小微企业的,,,应凭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验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政府采购增进中小企业生长治理步伐》、《财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划定,,,对该供应商的产品同时给予支持本国产品和小微企业产品的价钱评审优惠。。。。。相关价钱评审扣除优惠,,,均应该在供应商原始报价基础上盘算,,,用扣除后的价钱加入评审。。。。。
谢谢您对财务事情的支持!
留言编号:7110259-6Bid 回复单位:[国库司]
在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入口产品的采购项目中,,,如该产品所有为小微企业生产且所有为本国产品,,,那么2个价钱扣除是否均要盘算???如小微企业给予20%的价钱扣除,,,本国产品给予20%的价钱扣除,,,即合计给予40%的价钱扣除???
答:凭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验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划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加入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钱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钱扣除,,,用扣除后的价钱加入评审。。。。。入口产品属于非本国产品。。。。。但对一些非入口产品,,,若是不知足《通知》划定的“在中国境内生产”等条件,,,这些产品也属于非本国产品。。。。。关于仅有本国产品加入竞争的政府采购项目,,,本国产品不享受价钱扣除评审优惠。。。。。
关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既有本国产品也有非本国产品加入竞争,,,且提供本国产品的供应商同时为小微企业的,,,应凭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验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政府采购增进中小企业生长治理步伐》、《财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划定,,,对该供应商的产品同时给予支持本国产品和小微企业产品的价钱评审优惠。。。。。相关价钱评审扣除优惠,,,均应该在供应商原始报价基础上盘算,,,用扣除后的价钱加入评审。。。。。
谢谢您对财务事情的支持!